古典自由主义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保证个人基本权利的,公正的,对个人干预最小的政府,那么是哪些基本权利?公正性的定义如何而来?注意,这里的公正不是指公平,具体的区别参考下面:

公正性:指平等的权利

人人平等经常会被混淆,有如下几种解释:

  • 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 这是公正性对于一个政府的合理解释

  • 结果平等的权利 每个人都就当拥有同等数量的钱?…其它怎么办

  • 机会平等的权利 生活中每个人获得成功的机会的平等.啥,机会还能平等?

所以,人人平等都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.别被人混淆了自己的基本权利.

基本权利可能的讨论起点:

我们讨论的起点可能有3个,即:

  • 有的人对其它人有所有权: 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有所有权
  • 每个人都对其他人拥有所有权: 这个看着好笑但其实是共产主义的目标,逻辑上不合理,因为会陷入死循环中.
  • 自我所有权 每个人对自己有所有权.这符合人性,符合逻辑.杰斐逊认为这是不证明自明的.

第一个证明不可行,第二个不合逻辑,那么就选第三个了.从这个起点出发,构建一个自洽的保障权利的法律系统,就是这章的目的.注意,法律基于道德,但是低于道德.

  1. 自我所有权. 这个称为人的自然权利,可以解释为生命权,但注意不是未出生的婴儿(啥,它也是生命?你可以认为他是道德上的生命但不能是法律上的生命)和拥有生活必需品的基本权利(如果有,我是否可以强迫别人给我生活必需品呢?).同时它衍生出生存权,自由权财产权

  2. 财产权 财产权是如此的重要以致于要单独列出.当然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分界线.但无疑的,它是一种本性,一种必然.

权利正义理论

权利正义不能以公平为目标,而应以公正为目标.

互不侵犯原则

其它推论

嗯,还有很多很多推论,只要你站在人的自然权利这个起点上,能推出自洽的推论,都可以.

体系之外

功利主义

经济学家一般不喜欢古典自由主义这一套,不相信所谓的自然权利.它相信看得见的利益,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,但其实是不人性的.但是从理性的人角度来看,就会得出古典自由主义的结论.

紧急状况

权利的边界

我们之前说了只要是基于自然权利下的自洽推论都是权利,那么怎么区分各种各样的权利主张呢? 嗯,逻辑能力啊.

政府会使权利复杂化